“到2020年,農村污水處理率要做到30%左右”,是《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“十三五”規劃》明確提出的重點項目。想要做到那樣的治理總體目標,農村污水處理也有很長的路要走。短時間,如何保持“建得好、用到起、管受得了”都是個不易之題。
在中國眾多農村,污水處理一直是人居環境治理的突出薄弱點。2019年年中央1號文件,將鄉村生活污水處理當作實施“農村振興戰略”和改進農村人居環境的重要工作任務。
但從治理要求而言,農村污水處理銷售市場確實是藍海,但這一看似風景的銷售市場事實上要艱苦得多。
據調查,2016年在我國農村污水處理率僅為22%,代表78%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沒有獲得處理。預估到2020年,我國農村污水排放量將做到270億多噸。
雖然部分地區污水收集的“負責人網”已基礎成型,然而從主管延伸至農家的“毛細管網”并未建立,普遍存在雨污不分離、沉淀池、檢查井設計標高及位置設定不標準等問題。
有些已有的農村污水處理系統,因基建投資大、運作費用較高、專業技術能量不夠以及平時維護不行等,處在閑置情況,治理實際效果不理想。至此,“小而散”、“失管控”、“污水處理設備很多閑置”組成了農村污水處理的現狀。
迄今,農村污水處理尚欠缺符合農村特性的設計、施工規范與基本建設標準,因而,參照城區污水處理通常會導致浪費。許多地方全是在按照生活污水治理的要求,要求做到一級A,甚至土層IV類,立即導致了資產的壓力。
亦如中國環境科學校前副校長兼高級工程師夏青研究員所說,“必須從污染源頭處理,不可以像大城市那般從尾部處理。農村污染治理絕不允許走大城市處置的舊路,必須代之以分散處理、分散運用,就地資源化、電力能源化的新路。”
與市政污水處理廠對比,日處理量僅為數十噸的鄉村生活污水處理廠若想穩定運作,農村污水處理更依靠技術應用、更需要技術應用。現階段,農村污水處理技術應用百花爭艷,有各種各樣改進的活性污泥法,也是各種各樣方式的細胞外基質法,人工濕地等綠色生態處理技術應用也不少。
而哪些的技術應用才是農村污水處理的主流技術應用,始終沒有標準答案。但能夠 肯定的是,農村污水處理技術應用、裝備要對水量負荷變化、濃度負荷變化有更強的適應能力,成本費要低,運維實際操作要簡單。
“在選技術方案治理污水的情況下,必須突出農村用水,由于農村在建污水處理工程后,在經營階段將會會碰到運行費不夠的難點,這就要求人們把經濟因素當作最重要因素的考慮。”
迄今,并未出臺統一的農村污水處理設備經營經費的發放方法和標準,有關費用關鍵靠各級政府投入,甚至一些地方需要城鎮自籌。農村生活污水并非量越大越難處理,水量越小代表水體水量起伏越大,設備規模越低無法穩定運作。
針對農村污水處理銷售市場來講,探索高效率更高、成本費更低的商業模式刻不容緩。與PPP方式、EPC方式對比,EPC+O方式更合適在我國目前的村(鄉)鎮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,兼顧處理了這類獨特業態的投資方式和投資高效率問題。把村(鄉)鎮污水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度、企業管網和自來水廠投資、經營成本等因素融合到一起,根據搭建“村(鄉)鎮污水投資經濟地形圖”明確治理總體目標。
農村污水處理不但要從根源下手,也要考慮污水動向。以水環境綜合性品質合格為總體目標,把城鎮污水當作“面源”并非“發生點”來實施針對性治理。
考慮到農村資金薄弱、收費標準難、自運維管理欠缺等因素,不一樣地區農村生活污水需要聯系實際情況,因時制宜地挑選不一樣的處理方式,選用經濟、簡單、環保節能和合理的處理技術應用。
針對新建或改造的農村住宅或拆遷安置房,要配套健全附近污水管網和設備,保證管網雨污,防止先建后治、建后再改。